106年度第1次新進人員甄選報名簡章
一、甄選日期:
第一階段(筆試):106年11月19日(日)。
第二階段(口試):106年12月8日(五),口試時間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
二、甄選地點: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台北市光復南路133號)(詳細考場區域另行通知)
三、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性別:不限
(三)年齡:不限
(四)男性報名者須役畢或免役,並須於報名時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之影本。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11月3日(五)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報名方式:
(一)通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以郵戳為憑)將下列報名資料裝入A4信封,以掛號郵寄至「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新進人員甄選小組 收」,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2樓。
(二)專人送達:請於報名期限內將下列報名資料裝入A4信封,信封註明「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新進人員甄選小組 收」,或專人送達至台灣創意設計中心服務台。
(三)報名資料:
- 報名表:報名表上需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張(照片背面請註明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俾便試務作業。
- 中文自傳:1千字內(請至上述連結下載制式表格)。
- 學歷證明: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學士、碩士、博士學歷證明。
- 語言檢定資格證明:報名者需提出此項證明: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以上、多益測驗(TOEIC)550分以上、國際英語測試(IELTS)5.5以上、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1以上,擇一即可。持國外學歷報考而未附上述語言檢定資格證明者,需另附原國外畢業學校規定入學申請語言資格要求(須符合上述語言檢定資格)之相關資料。已持有相關語言檢定資格證明者請附上證明影本,未於報名時提出證明者最遲須於錄取報到前提出。
※註1:上述報名資料經本中心審查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本中心將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並不得參與甄選,相關個人資料將由本中心逕行銷毀。
※註2:欲查詢報名狀況及是否符合考試資格者,請於11月14日後電洽本中心人事。
※註3:本中心將於筆試當日於試場外公告「筆試場地座位表」。
六、甄試類別、報考資格、應試科目表:
類別代碼 | 甄選類別 | 報考資格 | 工作內容簡述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預計名額 | 上班地點 | 預計到職日 |
01 | 產業輔導及企劃 | 1. 國內外設計、工學、管理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設計相關科系背景者尤佳。
2. 具備商品策略企劃及創意設計經驗者尤佳。(如:運用人因工程、市場需求、造型趨向、產品分析等設計技術,擬定商品策略企劃之工作經驗。) |
1. 辦理國際設計合作開發。
2. 協助產業導入設計升級轉型。 3. 協助創新、創業等輔導。 4. 辦理台灣設計產業國內外拓商。 5. 其他設計創新模式規劃及執行。 6. 資源整合,內外部溝通協調與專案管理。 |
中文寫作
(含公文) |
專案企劃 | 16 | 台北
|
107.1
|
02 | 展覽行銷及企劃 | 1. 國內外設計、商學、行銷、博物館學、藝術管理、室內設計、外語相關科系大學畢業。
2. 具備行銷活動企劃及推廣經驗者尤佳。 3. 具備規劃辦理國際展會經驗者尤佳。 |
1. 協助產業行銷推廣業務。
2. 協助創新產品行銷推廣業務。 3. 台灣設計形象全球推廣及執行。 4. 辦理主題策展規劃、論述提案。 5. 辦理國內外展會展務作業。(辦理台灣設計展、新一代設計展及日本、巴黎等相關設計展) 6. 資源整合,內外部溝通協調與專案管理。 |
七、甄選科目及時程:
(一)第一階段:筆試(共2科)
甄選項目 | 日期與時間 | 備 註 |
專業科目 | 106年11月19日(日)
上午9:00~10:30 |
專業科目:專案企劃
共同科目:中文寫作(含公文) |
共同科目 | 106年11月19日(日)
上午10:45~12:15 |
註1:本中心將於12/4(一)前以E-mail通知是否通過第一階段甄選,得以進入第二階段口試。
(二)第二階段:口試,口試時間或地點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
甄選項目 | 日期(暫定) | 地點 |
口試
(含中文及英文) |
106年12月8日(五) | 本中心南101會議室 |
八、試場規則:
(一)須持貼有照片之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種身分證件正本之ㄧ(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方得入場。
(二)各科測驗開始前10分鐘開放入場,測驗開始30分鐘後,視為遲到,不得入場參加測驗,中途離場後不得再進場。
(三)測驗開始後40分鐘,始得交卷離場,應試人員應舉手示意監試人員,並請留在座位上待監試人員完成檢查後安靜地離開試場。
(四)測驗中不得有窺視、傳遞小抄、任意調位、抄襲、夾帶或交換試題、答案卡等舞弊及代考行為,違者取消應試資格,且成績不予計分。試題不得攜出試場,且不得在答案卷簽名或做任何記號,違者不予計分。
(五)請勿攜帶貴重物品赴考;您可攜帶隨身之個人小物品如皮夾及手機入場,但手提袋及背包等一律置於監試人員指定之地點,請勿攜帶飲料入場。
(六)測驗時,手機及具報時功能計時器一律關機,測驗期間如發生聲響,該科不予計分。
(七)如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或缺頁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八)監試人員為執行上述規定,得查驗各種可疑物品,並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或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作必要之處置,應試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九、注意事項:
(一)成績未達合格標準、報名資格或資料不全者,均不予錄取。
(二)本項甄試係屬本中心用人考試,為減輕試務工作,甄試結果,恕不寄發成績單或電話通知所有應試人員,敬請見諒。
(三)本次招考錄取聘用為本中心1至3職等之職務,大學畢業錄取聘用薪資新台幣$34,250元起,碩士畢業錄取聘用薪資新台幣$36,730元起,實際錄取薪資依本中心規定於錄取報到時核定。
(四)本中心係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員工不具公務人員身分。
(五)查詢專線:(02)2745-8199轉分機213,或e-mail:ivana_lin@tdc.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