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APPLE」文字、「打勾」圖案、「綠白藍」顏色的商店招牌,您會立刻想到什麼品牌?這些讓人印象深刻的文圖,都是企業的註冊商標!商標能使消費者與品牌間產生更多連結,加深品牌印象與識別度,更能成為品牌信譽的象徵,因此,若想做好行銷,就不能沒有商標。本文邀請金銳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的姚漢婷主任,談談不可不知的商標二三事。
什麼是商標?哪些成分能申請商標?
文字、圖案、顏色、立體形狀,甚至聲音與動態等型態,都能申請商標!商標的功能是讓消費者知道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並與其他競業或競品產生區隔。姚漢婷表示,實務上最常用使用的商標型態,主要是文字、圖案、或文字與圖案組合,其他型態則不常用。立體形狀雖可申請,但通常需要已經有大量曝光的記錄,並讓消費者留下該形狀的印象,否則不易通過。
申請商標,可以是個人名義或公司行號。另外,由特定單位認證後發給的「證明標章」(例如SGS認證)、表示團體會員的「團體標章」(如扶輪社)、提供給會員專用的「團體商標」(例如麻豆文旦商標,僅供麻豆區農會會員使用),這些標章也都受到商標法的保護。

▲ 圖片來源: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檢索系統。
商標能不能被認出的關鍵:「識別性」
商標代表著品牌的獨特性,因此商標本身也必須是具獨特性的。商標的獨特性可分為「先天識別性」與「後天識別性」。先天識別性,主要可分為3類:
- 獨創性:經由發明創造產生的詞彙,在過去沒有相同的詞,例如Google、鴻海。
- 任意性:目前現有且具有意義的文字,但與想要保護的商品服務無關。例如:「玉山」銀行、「APPLE」蘋果電腦等。
- 暗示性:暗示商品或服務的效果,但非以文字說明。例如「靠得住」衛生棉、「可立潔」清潔劑。

後天識別性,則是經由大量曝光讓消費者印象深刻,標誌本身產生識別來源的效果,若後天識別性已建立,若能再提出市場調查、新聞報導等相關證明,且智財局尚無近似申請前案,就能申請商標。
姚漢婷提醒,商標法修法後,地名已不易通過申請,商品結合自我標榜性質的稱謂,如高山茶師父也因為不具備識別性,無法申請通過。暗示性名稱現在也較不易通過,但可設計商標為圖加文字的組合,審查委員認為不具識別性時再主張文字部分不專用(註一),一樣可以取得整體商標核准。
申請商標的最佳時機:越早越好,創立品牌時就該申請!
雖然不申請商標,也能夠使用品牌的名稱和LOGO做行銷,但姚漢婷強烈建議:「只要有想法,就可以申請商標了!」她以客戶親身案例說明:「過去曾有許多小農祖孫三代都用同一個品牌名稱經營,直到孫輩覺得商標該註冊時,一查卻發現早被別人註冊使用。因此商標專用權就在別人的名下,即使可以主張善意先使用、合法繼續用同名稱,但如果事業擴大經營時,名稱無法沿用至其他部分,改名也是無法避免的!」在台灣與中國,商標都是先申請主義,因此,企業主若決定要好好經營品牌,就該立刻申請商標!
關於遇到商標搶註冊怎麼處理?根據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申請人因與該他人間具有契約、地緣、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知悉他人商標存在,意圖仿襲而申請註冊者」不得註冊,因此被搶註冊的業者可委託專業商標代理人在對方申請中提檢舉意見書、或是註冊公告日三個月內提起異議。若超過三個月,利害關係人仍可於註冊公告日五年內提起商標評定,而申請異議或評定務必同時提起商標申請,以避免更多商標蟑螂搶註相近名稱。然而異議與評定之時間與規費成本較高,異議與評定也拿不回商標;若透過和解買回商標,成本遠大於申請註冊的成本。
因此,品牌在拓展市場前,務必事先請商標代理人進行商標規劃,避免後續商標被搶註而帶來的糾紛及損失。
國際通用的商標符號「®、™、©」,有什麼意義與功能?
商標法第33條規定,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十年。姚漢婷建議,已申請商標的公司,可以在商標旁加上合適的符號,這麼做能提醒他人商標或圖案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讓商標更容易被重視。®、™、© 是國際通用的符號,®代表Registered,表示商標已註冊、擁有商標;™是Trademark的縮寫,表示商標正在申請中;©則是Copyright,表示有著作權,保障的效益則在商標註冊公告時生效。

▲ 圖片來源: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檢索系統。
註一:商標法29條:「商標圖樣中包含不具識別性部分,且有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之虞,申請人應聲明該部分不在專用之列」。例如「小農」於農業是指「個體農民」,並非獨創也不具任意性與暗示性,「小農」即為不具識別性的部分,不能申請專用。
本文轉載自TGA輔導計畫107-108年度社群網站經營合作夥伴「食力 foodNEXT」。
文字、圖片|食力 foodNEXT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