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拔擢在國際市場具高度競爭力之中小企業,鼓勵其以國內為主要經營基地,積極開拓國際舞台,健全企業營運管理,發揮中小企業「小而美」、「小而精」、「小而強」之精神,足以作為國內中小企業之典範,予以公開表揚。
小巨人獎已邁入第20年;目前已有273家企業獲獎,獲獎企業均表示,獲得小巨人獎對企業而言不僅是榮耀,更可增加諸多曝光機會,快速提昇企業能見度,為企業帶來無限商機!歡迎外銷績優中小企業踴躍參選!
參選資格
(一)凡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計算基準:106年5月至107年4月之勞保平均人數),並符合前述表揚目的之中小企業。
(二)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至少3年(含)以上(於民國104年5月30日前成立者)。
(三)外銷比重或外銷金額(參選類別需符合其中一項標準)
1. 外銷比重:
(1) 製造業:前一(106)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25%以上。
(2) 服務業:前一(106)年外銷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15%以上。
2. 外銷金額:
(1) 製造業:前一(106)年外銷金額2億5,000萬元以上。
(2) 服務業:前一(106)年外銷金額1,000萬元以上。
※報名服務業類別之企業,需填寫「服務業外銷實績切結書」。
(四)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3年(104、105、106)其中至少2年有稅前獲利,且截至105年底無累積虧損者。
(五)曾獲本獎項或曾經撤銷獲獎者於5年內不得參選。